辦理美國簽證,如果是配偶或子女也要一起辦理的話,請務必準備「英文戶籍謄本」及「英文結婚證書」當作親屬關係的證明文件。
以下就這兩份文件的」申請流程」作個簡單解說。
英文戶籍謄本
使用情況
曾經改過名字 (可申請個人詳細記事)、證明子女關係 (可申請全戶詳細記事)申請方式
1. 可本人申請、委託申請、網路申請 (須使用自然人憑證)關於網路申請,目前只有部分縣市有開放「網路e櫃檯」: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以後應該會日漸增加。以下僅就個人申請及委託申請方式詳述。
英文戶籍謄本可在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105年7月1日起生效)
2. 處理時間: 5-6個工作天
(但視情況,有些戶政事務所人員如果比較不忙的話,可以麻煩他們看是否可以用急件方式處理,加快取得時間)
3. 準備資料:
<註a.> 例如,要申請個人詳細記事的話要準備: 申請人+申請人父母的護照上英文姓名拼音。
<註b.> 委託書- 可於欲申辦的戶政事務所網站上下載,或前往戶政事務所領取
委託書上要有委託人及被委託人的簽名或蓋章
台北市的委託書版本可於這裡下載
4. 規費: 每張100元 (同一次申請2份以上者,自第2份起每張收費15元)。
英文結婚證書
使用情況
證明配偶關係申請方式
1. 可本人 (婚姻關係的任一方) 申請、委託申請。在任一處戶政事務所都可以申請。2. 處理時間: 可於申請後立即領取
3. 準備資料:
<註a.> 準備夫妻雙方的護照上英文姓名拼音
<註b.> 委託書- 可於欲申辦的戶政事務所網站上下載,或前往戶政事務所領取
委託書上要有委託人及被委託人的簽名或蓋章
4. 規費: 每張100元
請問文件需要到法院公證過嗎?
回覆刪除不用喔! :)
刪除您好 請問英文版結婚證書是否要到法院公證 再到外交部領事局驗證
回覆刪除請問 英文版結婚證書是否要到法院公證 然後到外交部領務局驗證
回覆刪除根據之前的經驗是不需要的 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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