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8日星期一

-Book- 【正義: 一場思辨之旅 】書摘 (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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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 一場思辨之旅
JUSTICE: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內容豐富度: ★★★★★
文字好讀度: ★★★★☆
整體推推度: ★★★★★

本書作者Michael J. Sandel把哈佛公開課的內容寫成這本書,主旨在探討什麼是正義。作者利用淺白的例子把古今中外哲學家對於正義的看法融合起來,互相審視。

筆者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哲學書籍,作者不偏不倚的把各家學說套用在某些例子,從正反兩面來測試這個說法是否符合人人心目中的正義,最後再把他自己的想法藉由這一連串的思辨旅程作出結論。

想促進自己「獨立思考能力」的人,非常推薦你看這本書!!!






我很喜歡這本書,因為它讓我能更客觀的去面對一些周邊發生的事情,甚至是政治上的議題。藉由不斷辯證思考,增加讀者對於對或錯的敏感度,活絡自己思考的角度。

這本書蠻值得多次閱讀來確立自己的價值觀,然後對於許多切身的經驗、故事,甚至廣至國家政策的改變,都能有比較有深刻的認同,甚至是可以產生不同的想法 (作者本人的哲學觀也曾大轉彎過)。而這才會了解原來沒有受過思考訓練的人民是如何的容易受到操作與影響。

如果你想讓自己作出自己認為對的決定,本書值得一看!



列舉書中一些例子,你會怎麼看呢?

1. 電車問題: 


假設今天你是高速行駛的電車的駕駛,你發現軌道前面有五個工人完全沒注意到電車高速向他們行駛。此時你駕駛的電車的剎車卻壞了,這時候你發現你能切換到另一個車道,而那車道上只有一名工人,你應該轉向嗎?

多數人會說當然應該,因為一命換五命,值得呀! 那更進一步的想,若你認為一命換五命是值得的,換個例子來看,如果今天你在列車前進路線必經的天橋上,你只要輕輕的一推,就能把旁邊的一位胖子推下去,而你知道他就能阻止電車撞上這五人,想必你也會把他推下去吧(!?) 因為這麼做也滿足了一命換五命的條件…

這種追求人類幸福最大化的哲學理論就是英國哲學家「傑瑞米 邊沁 (Jeremy Bentham)」所提出的「功利主義」,但在某些情況下或許就說不太通了。



2. R v Dudley and Stephens (女王訴杜德利與史蒂芬案): 


這是一個水手遇難的19世紀英國真實例子。五個被困在船上的等待救援的水手們,是不是就能為了讓其他四個人活下去而把病危的孤兒水手Richard Parker (沒錯,就是少年pi裡的那隻老虎,也是李安埋下的隱喻) 拿來當食物呢? 

看起來好像功利主義就不是說得這麼通了,似乎為了多數決定的暴力開了一扇後門,只要能達到多一點的幸福總和犧牲少部分的人的利益或生命是合理的,試想信奉功利主義的終點會是什麼呢?




3. 從「歐梅拉斯」出走的人: 


「歐梅拉斯」是一個美國科幻作家「娥蘇拉 (Ursula Kroeber Le Guin)」創作的短篇故事中的一個美好城市。城市裡洋溢著幸福,城民同慶同歡,沒有國王沒有奴隸,簡直就是夢想中的天堂。

但作者提到了所有人民都知道,在某個公共建築的地下室裡關著一個低能的小孩,營養不良又沒人照顧,且將度過一生悲慘的歲月,因為這整個城市的美好,都是由這個孩子的不幸所換來的 (就是祭品的意思)。

這樣在道德上說得通嗎? 人們願意接受由這件悲劇所換來的幸福嗎? 作者用了上面幾個例子來反擊「邊沁」的「功利主義」,人的幸福真能一起衡量嗎?



4. 富人應該多繳稅嗎: 


羅伯 諾齊克 (Robert Nozick) 在1974年的 <無政府,國家與烏托邦> 書中為「自由至上主義」提供哲學辯護。

書裡指出,只要富人是正當的得到報酬,政府就不該奪取富人的錢去幫助貧窮的人,因為這是不公不義的事。也就是說,「自由至上主義」認為我身我命都歸我所有,所以我能對我自己作任何事情。包括賣腎、自殺或代理孕母等,或是購買替我當兵的服務。

而這些議題進一步引導到了圍繞正義的公共辯論,常會牽扯到市場的角色。自由市場就是公平嗎? 是不是所有東西都能以金錢量化? 哪些東西不能且不該被市場交易呢? 為什麼不能呢?



5. 康德自由主義: 


回想到剛剛的那個被關在「歐梅拉斯」的孩子,伊曼紐 康德 (Immanuel Kant) 認為「自由至上主義」必須建立在人權之上。他認為人有尊嚴,因為人是理性動物,所以道德並不是為了把幸福最大化或為了其他的目的,道德就是尊重人,把人視為目的。如果人的行動是出於義務以外的動機,大部分是「利己」,那麼這個行動就沒有道德價值。例如,如果今天你幫助人是因為你希望得到回報,就不算有高道德;反之,你必須認為這是義務的幫助,且沒有任何其他利己動機目的之下的幫助,才能算是高道德。



6. 羅爾斯自由主義: 


這是筆者在本書中最贊同的理念。羅爾斯 (John Rawls) 在 <正義論> 書中提出一個睿智的答案去定義道德。他主張思考「正義」的方式就是在無知的幕後作選擇,並問自己: 在不知道自己原來的膚色、階級、性別、優缺點、教育及家庭背景的情況下,站在不同的角色思考下都能妥協的原則就是符合「正義」。

這麼一來,當你想到,在這個法律下我會是受到壓迫的少數,我能夠接受這個安排嗎? 我能接受成為「歐梅拉斯」裡的那位小孩去成就全城的快樂嗎? 我能夠把自己當成Richard Parker讓船上的同胞活下去嗎? 如果在這個情境下,你作為受壓迫的一方也可以接受一定程度的不公平來換得更多社會的福祉,那麼你就該支持這個理論。

但作者又提到,如何才能讓大家在自己沒有經歷過的角色中決定自己是否真能承受呢? 而這樣理論下誕生的立法是否真能如同他們所期待的,可能是個問號。



7. 亞力士多德 (Aristotle) 的正義: 


正義就是把人應得的給他。假設在分配長笛,就該把長笛分配給吹得最好的人。古希臘哲學家亞力士多德是從「目的論」去思考,分配正義必須先了解分配物能達到何種目的。長笛的目的就是為了演奏出動人的音樂,所以它應該分給吹得最好的人。

另外,亞力士多德認為參政並不是行業,而是良善人生的必要。他認為公民參政來樹立城邦法律是為了培養城邦的良好習慣,塑造善良人格使人民邁向公民美德。

有趣的是,在那時後的希臘 (~4BC) 存在蓄奴的習慣,亞理士多德認為蓄奴這件事是合理的。因為有人憑著天性就是自由人,有人憑著天性就是奴隸。對後者來說奴役既有益又正義,只要不是出於強迫,那麼蓄奴便是正義的。

(不過筆者覺得這也太奇怪了,若照天性來說,奴役的小孩就該是天生的奴役嗎? 假設,奴役和自由人生下的小孩這又該被怎麼定義? )



作者在書中敘述了三大類型的哲學,功利主義、自由主義,和培養美德與思辨共善。很顯然的作者認為他最支持後者,因為功利主義與自由主義都有無法克服的弱點。



最後,若是對於閱讀感到煩悶,但又想一探究竟的人,就來看影片吧!






正義:一場思辨之旅
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作者:邁可‧桑德爾
出版社:雅言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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